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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镇政务公开责任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金河镇政务公开责任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纪委、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负责对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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