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印发《根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我市消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这些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附: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公安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经会议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大消防演练和宣传力度。
二、消防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加大对校园、社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场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按照有关规定,政府消防部门应和森林公安厘清消防职责,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四、市人民政府应要求各乡镇抓紧制定完成消防规划。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抓紧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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