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车启明
各位代表:
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是我市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小康建设,各项事业取得进步的五年,也是民主法制建设取得进展的五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1月履职以来,在上级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4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25个、专项报告71个,组织执法检查22次,专题调研、视察27次,作出《决议》《决定》42项,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五年
经济发展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五年来,常委会把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把握经济脉搏,努力增强县域发展综合实力。一是对重要经济指标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报告30次;审查并批准市本级历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调整等事项9项,适时作出财政预算调整决议,不断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压缩“三公”经费等方面提出了29项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二是对各项产业发展的监督。面对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常委会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大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积极贯彻市委决策,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专题听取审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养殖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旅游业发展、特色林产加工业发展等工作报告,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助推各项产业良性发展。针对驻在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等意见建议。针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对我市矿山企业发展情况和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保障了我市经济平稳发展。三是对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2015年,新的预算法出台后,我市承办了呼伦贝尔市人大系统新预算法贯彻落实交流研讨会,加强对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并开展了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强化了人大对经济运行监督的长效性和解决问题的严肃性。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民生改善体现民情民意的五年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体察民情、关注民意作为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支持和促进各级各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把改善生活环境作为监督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情况、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与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对全市市容卫生环境的视察工作,并要求市政府对市容卫生环境视察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向市政府就加强市政工程建设、保持绿色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开展了《环保法》、《水土保持法》、《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呼伦贝尔市人大深入矿区多次开展对额尔古纳河水系污染防治的视察工作。二是把提升生活质量作为监督核心。就城镇化建设、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校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物业管理等工作情况专项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尤其是针对我市物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常委会还对医疗改革情况、《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全市就业服务等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在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围绕调研内容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三是把惠民实事开展作为监督重点。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对敖鲁古雅乡鄂温克猎民生产生活状况开展了调研,并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加快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对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工作、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医保卡使用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以及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便民惠民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并听取了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16项意见建议。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法律监督加强依法治市的五年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和执行,扎实推进法治根河建设,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五年来,常委会共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先后开展了执法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民事法律实施整改情况、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执行工作情况、加强司法监督决定落实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情况、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刑事执行检查工作情况、自侦工作情况、控告申诉工作情况、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共提出了12项推进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的意见。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消防工作、看守所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参照执行了呼伦贝尔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向常委会报送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常委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人大信访工作。坚持把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监督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五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26件次、190人次,并按照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的规定,全部及时进行了交办、转办和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得到尽快解决,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的五年
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增强工作实效的新思路和新途径。一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15年,根河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出台了《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随后根河市政府制定了《根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动了政府坚持重大事项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前,都由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讨论后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机制。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出的《根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贷款使用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二批货币化安置项目贷款使用方案的报告》、《关于根河市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关于根河市街巷硬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二是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执行任前考试、供职发言、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通过满意度测评强化了任后监督,提高了干部任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五年来,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9人,接受“一府两院”辞职8人,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73人次。补选呼伦贝尔市人大代表2人,补选市本级人大代表34人;在人代会上选举市长1人,补选常委会委员6人。三是接受人民监督,加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根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表决通过了《根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和《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意见》等,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常委会严格依法办事的水平。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上管单位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的暂行办法》和《根河市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规定》,并按照暂行办法对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对这两个制度的执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同时还制定了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规定、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代表工作激发履职热情的五年
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提供服务和保障,是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法定职责。五年来,常委会通过“五个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质量。一是重视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先后围绕选举法、监督法和代表法开展了13次专题培训活动;每年为代表订阅《内蒙古人大》等履职学习刊物,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二是重视活动经费保障。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1300元和乡镇人大工作经费每年5万元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并给各人大代表之家安排了每年5000元的专项活动经费。三是重视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通过制定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邀请市本级人大代表、公民列席和旁听了常委会会议,让代表和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参与到人大工作工作中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广泛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四是重视意见建议办理。按照常委会出台的《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和《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对人代会代表提出的126件代表建议每年都召开交办会,被确定的22件重点建议都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并深入各乡镇、办事处征询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的满意度,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通过多种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提高了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五是重视代表之家建设。常委会在我市四镇一乡四个办事处均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通过软硬件建设的提升,逐步达到了九有标准,为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参政议政、开展活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常委会还制定了《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通过对考核办法的落实,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过去的五年是着力推动自身建设增强履职实效的五年
坚持不懈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个坚持”,把如何高效务实开展工作作为一项新课题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是围绕市委的部署谋思路。常委会将开展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都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将市委领导贯穿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过程。同时,把市委关注的要事、大事、难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列入常委会议题,精心安排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坚决做到与市委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推动发展上同力。二是用有效的方法抓学习。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的,制定了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并对与人大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研讨交流,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用扎实的作风搞调研。每次调研活动中,不仅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报告,还要听取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视察工作中,既视察效果好的方面,又将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作为视察重点,广泛听取不同层面的建议。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的调研和视察,掌握大量详实的基层材料,形成了13篇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四是用有力的举措转作风。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项活动开展都能做到严格标准、逐一推进、稳步落实。在今年开展的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中,我们更是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五是用创新的理念搞宣传。建设开通了人大门户网站,加强了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应用,不断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宣传。五年来,常委会机关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报刊发表人大理论及信息27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交流,深化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营造了理解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对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工委的业务指导职责,不断推动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配合自治区人大、呼伦贝尔市人大完成了上下联动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活动。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对常委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严于监督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督办落实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履行不够,四是发挥代表职能作用不足,五是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及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是今后要继续加以解决的重点。
二、四届人大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人大工作,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人大工作只有坚持这一政治原则,才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通过人大各项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保证党的工作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保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一致性。五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每年都要专题听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努力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面对新形势和新常态,我们既要看到其中面临的挑战,更要看到孕育的机遇。在集体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坚持发扬民主,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认真科学履职。要突出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使新常态下的各项工作都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一要务。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法为基,自觉维护法律的主体地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因此,要做好人大工作,没有法制观念不行,法制观念不强也不行,研究工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工作必须以法律为武器,把人大的各项工作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这既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保证,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使之匹配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务必要在人大工作中,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健康、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工作的方法思路。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使我们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敏锐、行动上的自觉,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促进人大工作的完善发展。只有及时审视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增强在实践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整体素质、能力水平才能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会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对市五届人大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根河市抢抓机遇、跨越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市五届人大要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河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市”总目标,按照“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定位,把握“打基础、谋发展、寻突破”原则,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强化监督职能,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促进民生改善为己任,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要按照监督法要求,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依法行使监督权,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手段,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切实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作用发挥出来,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统一。要正确处理同“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要紧紧抓住“打基础、谋发展、寻突破”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适时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多搞有深度的调研,多提建设性的建议,多做实质性的工作,加强对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以营造良好环境为路径,进一步推进法治进程
推进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未来五年,既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矛盾日益凸显的时期,人大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协助党委确保社会大局平稳可控,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政府开展法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七五”普法教育,推动法律深入实施,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适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把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把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 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
一是要多途径提升代表素质。为使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能尽快进入角色,较好履职,常委会将对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重点帮助代表了解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明确代表的权利和职责,特别是让代表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个职务、一种责任;在培训形式上,要采取专题辅导、专项视察、经验介绍等形式,采取市、乡镇联动的方式,全面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及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对代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广泛收集和宣传代表的典型事迹,扩大代表的社会影响。按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对未能履职代表实行退出机制。三是要适时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引导更多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有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议政权和监督权。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保持与代表和选民的密切联系,畅通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极大地激发代表投身于人大工作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热情。五是要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切实加大协调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工作力度,不能只停留在议案建议的答复率上,更要注重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度。
(四)以坚持务实创新为理念,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
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市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围绕大局统筹谋划人大工作的能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具体实践中,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干部队伍建设,使常委会机关更具生机和活力。要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永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深深地把人大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真正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了解实情,熟悉要情,不断增强常委会议事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和与兄弟旗市区人大的交流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要求,认真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使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根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