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组主要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具体意见和安排。
二、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指导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文件亲自督办。对各三级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对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四、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五、每年认真审阅班子成员、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不少于两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六、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
七、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 每年与班子成员和三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九、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主持一次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各三级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十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二、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
十三、带头引领示范,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作出廉政承诺,主动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十四、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