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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河镇刘志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党支部:

按照《中共根河市委员会、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和<转隶方案>的通知》(根党发【2019】18号)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经金河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志秀同志任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雨晴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静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张海涛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于家春同志任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辉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金河镇委员会  

               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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