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河镇社区矫正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居委会:
为切实维护镇区稳定,打造“平安”金河,根据人员变动,调整金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大军 (金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苹 (金河镇党委副书记)
张洪勇 (金河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志秀 (金河镇党委组织委员)
包财花 (金河镇党委宣传委员)
于 晖 (金河司法所所长)
杜克巍 (金河派出所所长)
田海波 (金河法庭庭长)
张海涛 (金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苏玉亭 (金河镇人事劳动助理)
韩旭晨 (综治办干事、团委书记)
曹文红 (胜利社区居委会主任)
沙广云 (平安社区居委会主任)
薛雅娟 (东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尚凌云 (创业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于晖(兼)
(二)、职责分工
1、派出所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做好衔接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根据具体情况要依法予以教育、处罚、假释。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推进正规化。要积极组织协调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矫正队伍,定期开展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监督考察,会同公安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工作制度。
3、民政办公室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管理中,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列入低保范围。
4、工青妇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他们进行整治、文化、法制教育的指导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帮助。
5、综治部门要将矫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考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积极主动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落实。
中共金河镇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