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金河镇第二届第五次 党员代表大会第0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永明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金河镇第二届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增设垃圾箱》(第01号)收悉。感谢您对镇乡基本安全卫生等方面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现将承办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提议中建议: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增设装储设施,使生活垃圾能够集中投放;要制定、出台规章制度,对乱堆乱放垃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金河镇党委、政府针对你的提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员提案、提议。经金河镇党委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金河镇人民政府向大林公司建议,现已在金河镇人口密集的社区增设垃圾装储设施,使生活垃圾能够集中投放;令金河镇行政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规章制度,对乱堆乱放垃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中共根河市金河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金河镇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志秀 联系电话:5472227
抄 报: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党联办
(备注:办理结果分为四类,A、已经解决的;B、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D、留作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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