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中蒙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根河市中蒙医院:
你单位关于根河市中蒙医院业务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报告表)。我局于2020年1月5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进行了检查。经与专家研究,提出验收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河市中蒙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根河市中蒙医院现有用地范围内,改扩建总建筑面积 2400 m2,其中改造现有辅助用房 700 m2,扩建中药制剂楼一栋(建筑面积为 1500 m2),扩建抢救室一栋(建筑面积为200 m2),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拆除医疗废物焚烧炉。改扩建完成后,不新增职工,职工仍为132人;不增设床位,门诊量维持原来规模。医院床位120张,日均门诊约150人次,全年工作天数365天。
2017年8月,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根河市中蒙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12月4日,根河市环境保护局对《根河市中蒙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根环审[2017]011号)。
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完成改造。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83%。
二、工程变更情况
与环评及其批复比对,本项目实际建设地点、性质均未发生变动。此次验收为分期验收,仅对本项目已经完成的主体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①改造完成原有辅助用房700 m2,该辅助用房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电力系统、弱电系统、屋顶维修、内外墙重新粉刷;②新建中药制剂楼一栋,建筑面积1500m2,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③新建抢救室一栋,建筑面积200m2,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
此次验收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内容中,中药制剂楼已建但取消其功能,不进行中药制剂生产,相应地无污染无产生和排放。以上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的增加,反而会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根河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医疗废物在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海拉尔区宝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根据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固态废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置,环保工程(除自主验收部分)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项目验收合格。
根河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