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磊等48名同志试用期满定职定级的通知
根人社字〔2018〕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精神,陈磊等48名公务员系2017年11月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
任命陈磊、刘欣同志为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任命陈丽妍同志为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任命邵静同志为根河市林业局科员;
任命王樱竹同志为根河市教育体育局科员;
任命钢钢同志为根河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任命张伟东、包丽丽同志为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科员;
任命百音同志为根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
任命李铭伟为根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
任命王蔷薇同志为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科员;
任命满达、王扬帆、杨学楠同志为根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
任命萨仁其木格同志为根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
任命付洪伟同志为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
任命赵志国同志为根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王先玉、徐先锋、上官洋、苗佳、王一舒、杨贺、闫芳龄同志为根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晓雪同志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吕莹莹、任德鹏同志为根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务办公室(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綦昕同志为根河市草原监理站(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穆蒙同志为根河市森工路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杜倩同志为根河市河西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樊荣同志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科员;
任命李文慧同志为根河市好里堡街道办事处科员;
任命杨雁鸿同志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命韩旭晨、奈日嘎、柳静、董鹏、吴茵同志为根河市金河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命特日格乐、王新瑞、徐福龙同志为根河市阿龙山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命李慧燕、钱肖瑜、包志文、苏娜尔、王志峰、谢辉同志为根河市满归镇人民政府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
任命包郑旭同志为根河市森林公安局科员,任职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