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志晖等13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
根人社字〔2018〕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文件《关于录用孙鹏宇等157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内公局发〔2018〕97号)文件,经研究同意政府序列常志晖等13名同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按照《新录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附件:根河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名单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报考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常志晖 |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 体育办科员 |
2 | 刘璐 | 根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务办公室(参公单位) | 科员 |
3 | 佟翔 | 根河市河东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 |
4 | 郭秋玲 | 根河市河东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 |
5 | 孙伟贺 | 根河市河西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1 |
6 | 高行 | 根河市河西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2 |
7 | 鄂长军 | 根河市森工路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1 |
8 | 展紫嫣 | 根河市森工路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参公单位) | 执法员2 |
9 | 孙海龙 | 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公单位) | 综合科员 |
10 | 周伟龙 | 根河市河东街道办事处 | 城建办科员 |
11 | 赵普 |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 党政办干事 |
12 | 张楠楠 | 根河市金河镇人民政府 | 环保科员 |
13 | 周昊 | 根河市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 经济办公室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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