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根河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申办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从现在开始不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仅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即可)
2.《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根河市医疗保险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同以上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每月1-20日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根河市迎宾路移动公司一楼医保大厅。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0-5234603,5231506;
十、监督投诉方式
根河市医保经办监督投诉电话:0470—5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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