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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服务清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生育保险服务清单

 

  一、生育待遇条件表

参保人员

类型

满足条件

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单位为职工按工资总额的0.4%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缴费。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营养补助、计划生育医疗费

各类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营养补助、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按此清单执行,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一年并继续缴费,并由征缴部门为其新增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计划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待遇支付表(发生生育费用起一年内予以核销)

性别

方式类型

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

津贴(全额拨款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此项待遇)

营养补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此项待遇)

顺产

98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15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加5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

难产

11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3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加500元)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包括顺产多胞胎)

计划生育

流产

妊娠1-2个月

15天

600元

妊娠3个月

30天

600元

妊娠4-6个月

42天

900元

妊娠7个月及以上

98天

900元

上取环节育

不统计

600

绝育

600

护理假

15天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半

  

  三、生育待遇提供表

就医

类型

统筹区(呼伦贝尔)内

统筹区外

住院

1.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分娩记录)、出院小结(加盖医院住院处的红章和骑缝章);2.诊断书(原件);3.收据(原件);4.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疗证明(原件、复印件);5.医疗保险证(原件、复印件);6.公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医保局留存备案)。

与统筹区内相同,并额外提供经批准的《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申请表需提前1个月提申请(一式两份,由单位签字盖章后医保局审批),并在正规医院住院方可享受待遇

门诊

门诊医疗手册、门诊诊断证明、机打正规门诊医疗费结算收据及与每张收据对应的门诊结算清单(无门诊结算清单的应提供与收据对应的门诊处方底连原件)、各种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

    

  四、生育待遇流程表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参保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第三条内容携带材料到医保局生育室提交。

医保局工作人员按流程进行待遇核定、财务审核、领导签字、出纳转账。

医保局工作人员通知参保单位财务人员携带:1.介绍信;2.三联收据;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医保局财务室领取转账支票及《生育保险费用支付表》。

参保单位财务人员将支票金额转账给个人。

 

五、服务热线

服务内容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生育保险室

522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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