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一、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
二、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三、 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设立党费交纳日,将每月1日为党员交纳党费日。
四、一般情况下,党员要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如遇休息日,节假日顺延。
五、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
六、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七、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经支部大会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八、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九、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十、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十一、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时间一般定为当年十二月或次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