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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得耳布尔镇总体规划(2015-2030)》修改内容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总体规划(2015-2030)》

修改内容公示

 

一、修改消防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

位于得耳布尔镇西北部的消防设施用地增加2.53公顷,为林业局森林消防用地向东扩增,占用东部的公共绿地2.53公顷。得耳布尔镇东南部,原贮木厂西侧一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一类居住用地减少2.53公顷。此次调整后得耳布尔镇公共绿地总量保持不变。修改必要性

1、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涵养水源、保持

水土、调节气候、美化环境、防治污染、维持生态,根河市得耳布尔林业局消防需增加消防器材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刚需,得耳布尔镇现急需建设增加的消防车辆及其他器材的场地,所以本次修改林业局森林防火中心东侧的公共绿地的一部分修改为消防设施用地。

2、由于棚户区改造,现得耳布尔镇南部建设大量棚户区用房,

形成的居住区缺少公共绿地等生活配套用地,所以此次修改消防设施用地占用的部分公共绿地调整到镇区南部新建的棚户区附近,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3、此次修改公共绿地总量保持不变,居住用地面积减少了 2.53

公顷,居住用地面积为 115.9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35.72%,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53.69 平方米。符合《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比例 28%~38%的指标要求。

二、修改环卫设施和生产设施用地

位于得耳布尔镇南部新增环卫设施用地 0.50 公顷,得耳布尔镇

东部的生产设施用地减少 0.5 公顷,调整为发展备用地。此次调整后得耳布尔镇总的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调整必要性

1、2019年习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习惯,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同时,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根河市位于 85 个市县上榜公示名单中。所以加强得耳布尔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需要环卫(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设施予以支撑。

2、本次规划调整内容符合城镇的总体布局结构;调整的环卫设施用地位置符合得耳布尔镇的分级和系统的配置,调整后建设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符合国家的环保建设。

3、调整的环卫设施用地合理利用得耳布尔镇的闲置地,用地性质的调整对城镇建设及总体规划没有影响。

4、得耳布尔镇规划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采用国内先进的

垃圾热解气化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对气化过程中产生的水、气、渣、声等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整个工程建设完成运行以后不影响环境质量。

三、修改行政办公和停车场用地

位于得耳布尔镇西北部的停车场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行政

办公用地增加 1.93 公顷,停车场用地减少 1.93 公顷。

调整必要性

1、增加的行政办公用地为建设得耳布尔林业局的林场用地,由

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针对林场人员需要高标准、严要求,所以林场急需建设生活配套用房。

2、此次调整道路广场用地较少 1.93 公顷,调整后道路广场用地

60.49 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 18.63%,符合《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道路广场用地占总建设用地比例 11%~19%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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