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的通知
辖区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根政办字[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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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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