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相关人员培训的通知
根农牧字〔2017〕19号
关于举办全市畜禽屠宰行业
相关人员培训的通知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兽医站:
根据《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培训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屠宰技术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高标准、严要求,使我市畜禽屠宰行业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轨道;增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屠宰加工畜禽产品,满足消费者的质量要求;培养一批素质高、技术精良、爱岗敬业的肉品品质检疫检验专业人员,确保畜禽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结合我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和屠宰技术人员需求实际,为使全体学员能更好的掌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河市农牧业局决定举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学习
2、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3、牛屠宰检疫规程
4、羊屠宰检疫规程
5、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6、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7、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8、牛屠宰操作规程
9、关于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章制度解读
二、培训人员
动监所、动物疫控中心、乡镇兽医站、屠宰企业畜禽屠宰技术管理人员、官方兽医,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法人、屠宰技术工人培训师资人员、屠宰企业聘用或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意从事肉品品质检疫检验技术人员和屠宰技术工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从2017年7月26日,培训时间为一天。
培训地点:根河市农牧业局五楼会议室及根河市金升屠宰场。
四、培训方式
培训期间,根河市同步对屠宰技术工人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半天理论学习,半天实际操作。
五、培训要求
(一)根河市农牧业局负责此次培训的总协调工作,兽医局负责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禽屠宰技术中心)负责肉品品质检疫检验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屠宰企业委派培训的肉品品质检疫检验人员必须具备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肉品品质检疫员培训证书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肉品品质检疫检验工作,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关闭屠宰企业检疫通道。
(三)根河市农牧业局要积极组织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肉品品质检疫检验技术培训,以确保相关人才的需求。
联 系 人:王强(动监所) 任子瑞(市疫控中心)
联系电话: 0470-5232187 0470-5223738
培训资料邮箱:sxqtzjszx@163.com 密码8223519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