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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民生支出情况表


根据《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根河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我单位按照要求将2018年度决算进行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市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公园角及广场绿地管理、雕塑及沿街既有立面装饰管理、水务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外设河东分局、河西分局、森工分局、基层分局(好里堡分局)、下设垃圾处理场、公园办、环卫处、园林处(目前环卫处与园林处已统一称为环卫园林管理中心)。

人员情况:现有干部职工429人,其中正式人员51人,协管人员25人,环卫人员344人。外雇人员9人(园林2人,环卫处4人,垃圾处理场1人,河东分局1人、公园办1人)。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综合收支情况:2018年我局收入合计3536.8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93.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2.88万元。2018年支出合计2983.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6.92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2018年核定我局预算1095.71万元,实际拨款收入2893.92万元,差额1798.21万元,增加164%,包括人员增加及工资增资调整,社保和医保费用增加,追加市区垃圾处理场网围栏维修改造项目,龙凤立面改造工程,环境整治拆除违建、龙凤市场渗水井维修等大型重点项目工程资金,各乡镇保洁购买服务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5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93.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2.88万元;支出总计3,536.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2.8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7.21万元,下降5.8%;支出总计减少217.21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一是大型工程项目较上一年有所减少;二是节约了各部门内部的一般性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9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3.9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84万元,占53.6%;项目支出1,384.08万元,占4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3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42.88万元;支出总计3,536.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52.8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7.21万元,下降5.8%;支出减少217.21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一是重大工程项目较上一年度减少;二是缩减了部门职能部门日常开支;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84万元,占53.8%;项目支出1,374.08万元,占46.2%。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67万元,津贴补贴175.97万元,奖金12.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27.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66万元,住房公积金28.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4万元,较上年增加1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津贴补贴调整,补缴2014年10月2018年养老保险,二是:本年本单位增加新考录人员;公用经费146.13万元,主要包括:电费13.29万元,取暖费11.92万元,差旅费4.35万元,维修维护费14.56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0万元,专用燃料费41.66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6万元,税金及附加5.35万元。较上年增加47.3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量增大,增加日常支出,新增两台执法车辆,市区环境综合整治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情况。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9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用于我局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使用期间车辆燃油费,车均运维费0.4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2017年减少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2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作人员来本部门现场调研、考察及方案汇报工作。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预算基金及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13万元,比2017年增加47.31万元,增长47.9%。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7.76万元、电费13.29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取暖费11.92万元、差旅费4.35万元、维修维护费14.56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0万元、专用燃料费41.66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9.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职工人数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大,因而增多了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1万元,2017年增加70.0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货物采购政府无采购工程支出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80.79万元,降低79.7%,主要原因是:本年节约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执勤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通过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为目标。经过自评,我单位2018年纳入绩效管理的专项资金为36万元,使用情况: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二级清运专项资金36万元。此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管理处保洁车辆维修、维护及燃油费用。评价结果:我单位合理运用专项资金,保证我市内优良的环境卫生,维护本市各街道、区域内整洁,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鄂明珠    联系电话:0470-523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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