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高领补贴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高龄老人申领长寿补贴,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样表附后),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报表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査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要对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确认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高龄老人健在证明等材料上报乡镇(街道)老龄办(与民政所合署办公)。
三、复审。乡镇(街道)老龄办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街道)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街道)老龄办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老龄办。
四、审批。县(市、区)老龄办要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抽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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