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农水字〔2016〕29号
关于印发《根河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
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农牧业办、市草原工作站、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根据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发[2016]151号),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根河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开展工作。
附件:根河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6月21日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2016年6月21日印发 |
根河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
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摸清我市草原资源资产家底,掌握草原资源资产现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呼伦贝尔市《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2016)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范围
草原资源资产普查范围涉及根河市区、好里堡办事处、敖乡、得耳布尔镇、金河镇、阿龙山镇、满归镇。
二、普查内容
1、清查草原资源资产面积、分布及其变更情况。
2、摸清天然草原生产力及等级面积、分布及变化情况。
3、监测草原覆盖度变化。
4、完善草原资源资产数据库。
三、技术路线
1、以根河市2010年草原普查结果为工作底图。
2、以自治区 2015-2016年遥感数据为主要信息源。
3、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的要求,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四、组织领导
根河市草原自然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铁成 市农牧业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 马仁全 市农牧业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微 市农牧业水利局农牧办主任
李清宇 市农牧业水利局农牧办科员
尤华林 市草原站站长
王丽红 市草原站会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农牧办,主任刘微,副主任李清宇(兼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本次调查由市草原资源资产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市草原站是本次普查的实施主体。以草原站为技术支撑单位,组织进行调查。
五、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5月上旬—5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到自治区参加培训。
2、解译工作(6月上旬—9月上旬)。开展遥感解译和图形矢量化。
3、野外勘验(9月中旬)。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图斑属性逻辑检查等实地勘验任务。
4、成果提交(9月下旬—10月初)。进行图幅的接边及汇总。完成“三个数据库”(图斑矢量数据库,行政区域代码库,图形和属性数据库);“三个报告”(调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三个图件”(草原分布图、草原生产力分布图、草原等级图)和编制草原资源统计表,同时完成草原生产力估算和覆盖度监测。编制、印刷各种普查成果资料,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行文上报呼伦贝尔市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