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农牧字〔2016〕56号
关于印发《根河市耕地质量保护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站所:
现将《根河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2016年5月9日
根河市农牧业局 2016年5月9日印发 |
根河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保护工作,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以耕地土壤肥力提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制定根河市农田保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特别是农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确保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做好农田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农田保护地块质量,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责任人,形成农田保护台帐。方案要求耕地质量水平、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科学施肥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市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2个百分点。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提高10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绿肥种植面积稳步恢复与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三、具体措施
(一)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农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为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田保护工作的认识,要积极宣传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各类会议,翻印宣传小册子,出版报、宣传栏,悬挂横额,广泛深入宣传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收到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保护农田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田保护工作措施的落实。由于我市的耕地面积少,只有3.35万亩,所以我局督促相关职能站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制定农田保护实施方案,确保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四、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农田保护工作,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成立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铁成(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仁全(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 微(农牧办 主任)
祁国彬(野生资源开发研究所 所长)
吴昌山(农机管理站 站长)
冉淑芬(种子管理站 站长)
五、保障措施
倡导农民在农田保护区内种植小麦、油菜和马铃薯等农作物。农田在保护时效内不得占用,严格实行农用地用途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