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农牧字〔2016〕27号
关于印发《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关于在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16〕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8月4日
抄报: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 |
根河市农牧业局 2016年8月4日印发 |
附件:
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在全市农牧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强农惠农强牧惠牧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行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规分级分类进行整治,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根河市农牧业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围绕2013年至2015年中央、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呼伦贝尔市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渔政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自治区本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农作物病虫鼠害、畜牧业良种补贴、畜牧业生产补贴、农牧机购置补贴、渔业专项、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布病防控补助、动物防疫补助、农业良种补贴及良法推广资金。呼伦贝市本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农牧业产业化资金、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专项资金。
整治检查对象:局属各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牧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根河市农牧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根河市农牧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导局属各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高铁成(根河市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杨兴中(驻局纪检组长)
马仁全(根河市农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阳(根河市农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成人员:刘 微(农牧办主任)
张玉玲(计财办主任)
徐跃斌(产业化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 微
联 络 员:韩宝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负责对接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报送本次专项工作信息、自查报告;负责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到明年5月15日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30日前)
按照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统一部署,成立根河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长由农牧业局一把手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及实施方案报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备案。
联系电话:0470-5223512 手机:13947068285
邮箱:ghnsjbgs@126.com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
根河市农牧业局组织对本局属各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地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查找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同时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涉及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边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要在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农牧业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3月16日前)
自查基础上,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到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4月15日前)
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或以前各类检查中发现涉及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市农牧业局按照问题性质,分类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报本市人民政府和纪检部门。要按照市农牧业局要求,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市农牧业局下发整改意见1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农牧业局。市农牧业局将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核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涉牧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五)阶段总结(2017年5月15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市农牧业局。市农牧业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总结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农牧业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行为规范;研究制定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本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农业部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的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农业部将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组织实施。市农牧业局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组织实施好本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收集整理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从今年7月份起到明年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每月底前各实施单位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农牧业局报送工作信息。市农牧业局将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开展重点督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一些侵害农牧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做好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本局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财务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纪委派驻农牧业局纪检组长受理查处。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根河市农牧业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市农牧业局联系电话:0470-5223512
电子邮箱:ghns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