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归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实施方案
镇直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要求,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根河市五届六次全委会、“两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党员民主权力为基础,以联络和服务群众为根本,把试行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民主决策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效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充分调动党代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加强党员群众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着力提高镇党委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严格遵循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加强和改善镇党委对党代会年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党代表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权威,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作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拓宽党代表参政议政渠道,规范党内权力运行,提高乡镇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坚持从基层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出发,深入探索镇党代会年会的制度体系和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实现形式,努力实现党内民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年会时间和组织原则
1.镇党代会年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是为镇人代会明确方向、确定思路,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代会年会精神贯彻到人代会中。年会一般安排在镇人代会之前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到一天,本届本次党代会年会在3月末前完成。
2.年会不召开预备会议,把大会议程、筹备工作报告提前交至镇党委会上讨论通过。
3.年会一般不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由镇党委召集并主持。年会的筹备和会议决议、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镇党委负责党代表工作的办公室负责。
4.党代会年会召开前10天,要将召开年会有关事宜通知党代表,并组织党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广泛联系党员群众,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撰写高质量的提案打好基础。
5.试行镇党代会年会制,与实行镇党代表任期制同步推进、协调配套。
四、年会的内容
党代会年会主要是议党议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宏观决策。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镇党代会年会主要有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审查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讨论镇党委提请的有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决定;
3.听取镇党委、纪委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4.听取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查镇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6.根据需要按照程序,补选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7.根据需要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
8.讨论决定镇党委提请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在镇党代会年会中探索推行邀请普通党员旁听会议的做法,实行代表提案制,组织代表大会发言、分专题审议报告、代表票决乡镇党内重大事项、代表询问质询等活动。
五、年会的组织
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筹备召开镇党代会年会,就有关事项作以原则性的明确。
(一)会议组织
1.镇党代会年会会议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满归镇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次数排列从换届开始计算。
2.镇党代会年会议题一般应在年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提出。年会议题可由镇党委提出,也可由各代表小组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由镇党委会讨论确定,正式议题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到每位代表。
(二)参会人员
1.镇党代会年会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举行。有选举任务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出席方能举行。
2.在镇党代会年会中,可根据需要推行邀请有代表性的党员进行旁听,主要为基层一线优秀党员。通过党员公开报名、组织审核确定,单独设置旁听席。可邀请所在镇上级党代表参加。
3.列席人员主要为不是党代表的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中层正职干部,镇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有关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辖区的基层站(所)负责人等。
(三)年会的程序
年会的程序一般可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召开党委会。1.讨论研究年会工作方案;2.讨论镇党委工作报告;3.讨论镇纪委工作报告;4.听取镇党代会代表补选情况的报告;5.讨论通过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6.确定年会列席人员;7.确定年会议题和议程;8.审议并通过召开年会的决议。
年会开幕式。1.听取和审议关于镇建立党代会年会制的决定(首次召开年会的乡镇);2.听取和审议镇党委年度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镇纪委年度工作报告;4.书面审议党代表提案审查结果办理报告、镇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5.开展民主评议,评议镇党委班子及成员、纪委班子及成员(可同步进行评议);6.重点提案党代表发言。
召开代表分团会议。1.分团讨论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2.党代表本年度述职;3.党代表进行新年度工作承诺。
召开党委会。1.听取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代表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2.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3.通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4.通过代表提案的决议(草案)。
年会闭幕式。1.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2.通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3.通过代表提案的决议。
(四)述职评议
1.镇党委、纪委年度工作报告以及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应实事求是,避免长篇大论。
2.强化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有条件的可当场公布。
(五)年会的表决方式
1.年会决定重要问题,必须在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表决以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2.表决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举手、投票或其他方式。涉及选举或评议的,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决议的实施
1.党代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向年会报告执行情况。党代会的决议或决定未经年会讨论同意的,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代表通报,并说明情况。
2.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全体代表并通知同级人大、政府等机关,并可根据需要向全体党员传达。
(七)代表资格审查和补选
在召开年会前,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应向年会报告。
代表资格的终止、停止要严格按照党代表任期制有关规定办理。因代表资格的终止、停止而出现代表名额空缺的,由镇党委决定是否进行代表补选。代表补选要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定和程序进行。
(八)提案工作
1.会前成立提案审查小组,以镇党委的名义下发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2.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提交提案,对提案进行酝酿,审查立案结果,在大会结束讲话中做出说明。年中组织代表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督办情况应在下一年度年会上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党代会年会制工作,全面统筹年会制工作的日常指导、组织协调。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党代会年会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织实施。同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年会的组织流程和工作步骤,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将方案下发至基层党组织。
(二)做好前期培训,发挥工作室作用。举办镇党代会年会制培训班。在召开年会前,组织代表对年会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及根本要求进行培训,让代表充分了解年会制工作有关理论政策,以便于开展年会制工作提供理论基础。要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作用,按照要求组织市、镇两级党代表驻室工作,认真做好驻室安排和接待记录,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汇总,及时处理反馈,及时上报存档,切实做好代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激发活力,提升年会质量。按照年会制要求,镇党委要加强党代表的教育管理,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议、作用发挥等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党代表履行视察调研、提案提议、参与审议报告、讨论决定有关重要问题的权利与职责,进一步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多渠道发挥作用的意识,切实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在决策、督查、调研、献策、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年会的质量与效果。
(四)统筹会议安排,提高年会效率。本着切实转变会风、确保会议质量、统筹会议安排、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运行效能的原则,加大党代会年会对有关党内会议的整合力度,简约俭朴办会,降低会议成本。每名参会代表要佩戴党徽和代表证,列席人员发放列席证,旁听党员发放旁听证。同时,要根据需要,提供工作场所,保障工作经费。代表所在单位应对代表参加有关活动给予时间保障。
(五)宣传引导,注重探索实践。充分运用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实行党代会年会制的重要意义,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党代表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关注党代会年会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六)做好总结,注重探索实践。要总结开展党代会年会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套规范的操作范本。年会闭幕后,要对年会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认真做好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党联办。
中共满归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