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
镇直各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有效发挥在职党员8小时以外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积极为群众服务工作。结合《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为群众服务中社区部署任务不明确、党员报道不按时、服务开展不经常、服务群众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现就在职党员进社区报道,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如下:
1.加强党组织之间的衔接,强化沟通联系,督促所辖社区党组织扎实落实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道、活动开展、服务效果、居民意愿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并每季度向组织办进行汇总反馈。
2.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协同配合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收协管工作。深入分析研究社区党建发展情况,全面梳理居民群众各类需求,合理设置社区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为在职党员领岗履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结合《关于印发<根河市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根党办发[2018〕9号)要求,按照网格划分情况,在不改变辖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的情况下,以小区党支部、楼宇党小组的形式建立非建制性党支部,按照网格化管理分配的任务,以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让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为群众服务开展得有任务、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成效,从面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更快捷的和谐有序、绿色文明、服务完善、创新包容的幸福家园。
3.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按照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进入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要结合社区需要、居民需求和自身特长,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主动认领服务项目,参与社区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居民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中共满归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