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根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市工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根河市商务局牌子。主要职能职责: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及根河市委相关决策部署,保障工业经济运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全市工业园区发展,指导工业绿色发展,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业中小企业发展,负责市场体系建设、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商贸流通产业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对外贸易管理、进出口贸易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工信局设8个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卫、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和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化解和稳控工作。
2、经济运行办公室。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3、投资规划(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呼伦贝尔市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负责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宣传、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装备制造业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实施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研究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适时地研究和提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反映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协调解决;负责全市绿色产业招商引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盐业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全市盐业主管机构职责。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承担全市食盐储备监管工作。推动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5、信息化办公室。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全市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市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及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拟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6、工业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负责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前备案和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内贸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上级内贸流通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
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监督管理全市汽车流通行业。
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组织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
拟定全市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8、外贸、外资、外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对外贸易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运行情况。加强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备案和初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对外援助工作事项。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牵头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