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要求的通知
根农水字〔2015〕93号
关于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
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呼财农【2015】506号),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名称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根河市享受的补贴只有“农作物良种补贴”,现更名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上报的补贴面积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上报的面积进行核实,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无异议后附公示照片上报。
二、上报核实后的面积要体现播种总面积,种植良种小麦面积和小麦参加农业保险面积。
三、上报良种小麦面积精确到十位。
四、市农牧业水利局、财政局根据上报的面积对各乡镇及办事处的核实工作及种植户进行抽查。
此通知
2015年8月10日
上一篇:关于根河市农牧业局成立畜间布病验收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08-17 ]
下一篇:关于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限期整改的通知[ 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