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法院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
根据《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根文明办【201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改进创新、提高水平,现将根河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总结如下:
根河市人民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我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措施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活动,向社会昭示和评断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因此,人民法院不单是司法文明的实践者,还应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为此,我院党组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全面落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放松。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表率作用 建设过硬领导班子
认真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一支高规格、高要求、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策认真落实集体讨论制度,院务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自觉维护班子的集体威信。我院始终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抓好班子的勤政务实和廉洁奉公,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四风”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我院领导班子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成为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坚强核心。
三、抓好队伍建设 提高干警素质
实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近年来,我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组织干警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先后组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书记员速录和装订比赛、足球比赛、心理咨询讲座等活动,增强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调动了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结合“两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主培训,并将验收结果记入干警业绩档案;开展各庭室工作环节轮岗交流,全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结合审判特点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从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入手,建立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聘请了10名廉政监督员,全面加强内外部监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通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设置廉政电脑屏幕保护程序、节假日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自觉加强全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党性意识、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修养,确保公正司法。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把干警违章违纪、审判工作、行为规范等纳入考核范围,权责挂钩,奖惩分明。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对相关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机制,制定《严明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根河市人民法院请销假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24项制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结合各部门实际,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查找各个部门、每个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危害损失程度或发生机率,将风险点确定三个等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立足审判工作 打造文明窗口 弘扬司法文明
司法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接待、立案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的“窗口”,以亲民、便民为主线,通过建好硬件、完善软件来强化利民措施。
一是建立立案工作便民服务窗口。积极抓好立案大厅建设,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置了LED电子显示屏、案件自助查询系统、物品保存柜、饮水机、医药箱等便民设施,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有水喝、有报看、有场所休息。
二是积极推行“微笑立案”、“文明接待”制度,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机构。制定的《根河市人民法院文明接待制度》,注重从小处做起,通过和蔼、真诚、周到的服务,解决当事人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增强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另外,我院还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庄重、中立的文明司法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公正司法氛围,展示了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风貌。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九成”案件实现当场立案,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是推行审判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建立诉讼服务网,实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使法院裁判文书成为公正文明司法的载体。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方便当事人信息查询、诉讼查询。
五是体察群众疾苦,实行司法救助。弱势群体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最需要司法文明的关怀庇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帮助当事人实现诉权,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4件,缓交金额5.16万元,做到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树立了人民法院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树立整洁文明的机关形象
优质的司法服务需要完善的服务设施作保障。服务设施跟不上,再好的便民举措也不能很好地落实。一是抓好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 为此我院着眼于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打紧开支,努力加大了基础建设力度,新建了审判办公用楼,并已经投入使用,同时为各审判庭配备了高标准的审判桌椅,现已能够满足日常审判工作需要,执法环境和办公条件更加庄重整洁。 二是抓好环境建设,树立整洁文明机关形象。制定了《根河市人民法院优美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组织全院干警定期、不定期进行大扫除、拔草、植树、扫雪等美化环境工作,做到垃圾回收,不降解的垃圾统一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树立了干净整洁的文明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