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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认识,把惩治腐败和廉政建设列入我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每年至少有1次廉政党课。

二、自觉抵制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在迎来送往的

活动中,不赠收礼品和纪念品,严格用餐标准。

三、不谋取超标准的住房和用公款装修住房。

四、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思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增强团结,

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六、建立健全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实

现目标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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