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执行公开 > 详细内容

请您查收!一份“三务”公开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三务”公开主体责任,推进我市“三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根河市纪委监委于8月16至22日采取“明察暗访”的工作形式,深入有关乡镇、街道对基层“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点穴式”监督检查。

 

存在问题

 

一、落实上级“三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流于形式或行动缓慢

   2019年3月29日,根河市委印发了《中共根河市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然而以下被查单位仍然存在未按照市委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

1.满归、阿龙山、金河镇及森工和河东办事处等5个单位,均未按照该文件要求组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相关的工作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其中河东办事处“三务”公开工作由纪委书记负责推进落实,混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森工办事处“三务”公开未列入领导分工,无具体分管领导,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2.满归、阿龙山、森工办事处等3个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未更新

    3.满归、阿龙山、金河镇及森工和河东办事处等5个单位,均未按文件要求及时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4.满归、阿龙山、金河镇及森工和河东办事处等5个单位未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党务公开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与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对“三务”公开工作要求的精神领会不深,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更有甚者搞不清楚《党务公开目录》为何物。

5.满归、阿龙山、金河镇及森工和河东办事处等5个单位未按照《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之规定,将“三务”公开列为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三务”公开平台建设滞后,形式单一

 《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1. 满归镇、阿龙山镇、金河镇、森工办事处以及河东办事处等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加强“三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无论党内公开还是党外公开,无论受众的多寡,一律采取公开栏予以公开,形式非常单一,且公开栏利用率低,部分单位公开栏长期闲置。

2.各乡镇街道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相关要求设立政务信息查阅点,未能做到公开、务实、便民。

三、“三务”公开内容单一,流于形式

 《党务公开条例》规定:“除涉秘密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公开”。

    1.各乡镇办事处公开内容单一,所能提供的佐证材料多数局限于低保审批、社保补贴发放及民政优抚救助等内容,涉及财务公开的内容仅见财务预决算报告,财政收支、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未见公开。

2.有些工作人员心存顾虑,害怕公开后引发矛盾,公开事项层层审批,未经审批就不予公开,与《党务公开条例》要求背道而驰、本末倒置,致使“三务”公开流于形式。

3.应主动公开的文件更新缓慢。

河东办事处在公开栏公开的最近一期文件为7月份印发;

金河镇在触控屏上更新的最近一期文件为6月份印发;

其他乡镇办事处未见主动公开的文件。

四、“三务”公开制度建设缺失

 《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六条规定,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1.被检单位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2.被检单位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被检单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导致各地工作推进落实无章可循,责任追究无据可依。

五、“三务”公开档案管理不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在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六条要求,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被检单位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三务”公开党务公开档案并立卷归档

 

 工作亮点

 

一、阿龙山镇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专门设置“三务”公开的信息板块。

二、金河镇在民政服务大厅设置了便民电子屏、触控屏、公开栏等平台,将群众、党员较为关心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内容相对充实、完善。

三、满归镇在督促基层三级单位“三务”公开管理方面较好。

 其中满归镇小学“三务”公开内容全面,“三务”公开审批程序完整,对单位采购、差旅费、评优等党员、群众较为关心的方面都积极予以公开。

 “三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因不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到位而滋生的腐败及信访问题频发,以2018年为例,全年共查处因“三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而滋生腐败或作风问题的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

在此形势下,“三务”公开工作依然没有得到一些基层单位的重视,对市委的工作部署不落实,对纪委发现的问题不整改,四处观望、态度暧昧、行动迟缓,致使我市“三务”公开工作被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反馈批评。

 下一步,被通报点名的单位要立即开展相关问题整改,没被点名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要对号入座,查摆问题,加以整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三务”公开主体责任,建立“三务”公开平台,丰富公开方式,加强“三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解民怨,以公开化矛盾,为我市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