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小学党支部党员李庆茹党内除名的批复
阿龙山小学党支部:
你支部报来的《关于申请将李庆茹党内除名的请示》收悉,8月27日,党委会讨论决定:小学党支部党员李庆茹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党员除名的条件,党委会一致通过,同意小学党支部将党员李庆茹党内除名的请示。
特此批复
中共根河市阿龙山镇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上一篇:阿龙山镇召开2020年全镇党建工作会议[ 04-08 ]
下一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社区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