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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2019年度符合“清风干部”标准党员干部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按照根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根河市“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根纪发〔2019〕6号)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市“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市“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全市符合“清风干部”标准党员干部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5232088。

联系地址:市纪委监委大楼309室。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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