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河市教育体育党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的开展党建工作,确保教体党工委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总体要求,教体党工委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工作首位。
1.把服从中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严格尊崇维护党章,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等项制度要求,规范议事程序,完善议事规则,推动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二、全力抓好思想武装工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
1.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设计符合教体育系统特色的学习方式、推进措施和工作载体,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
2.有条件的党员要全部订阅使用智慧党建云平台、共产党员微信、北疆先锋APP、呼伦贝尔党建微信、根河党建微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大党建督查力度。
2.认真落实全市党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本支部党建“责任清单”。
3.全面整改五届市委两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
4.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各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认真落实述职评议制度,对2017年度述职评议会中上级点、自身找、群众评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每年年末召开述职评议会。
四、重点抓好党组织建设
1.解决党组织党建“灯下黑”的问题,持续解决对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会一课”不严不实等问题。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帮扶低收入群体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落实好《党支部工作条例》,选树培养先进党支部、整顿相对后进党支部,实现党支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同时规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3.加大党员管理力度,分类对在职党员、退休党员进行管理,妥善处置违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4.严格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认真执行每月交纳制度,确保每名党员知晓本人每月交纳党费额度。加强对党建经费管理,建立相关使用台账。
5.扩大智慧党建云平台知晓率,及时更新平台内容。
6.抓好党代表工作,规范党代表工作室运行,有计划安排党代表驻室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代表驻室情况表。
7.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8.打造党建工作亮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突出党建工作亮点,打破传统工作思路,带动和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发展,形成党组织新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五、加大党建信息报送
各党支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党建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不少于24篇。做到文字精炼、主题鲜明、数据翔实。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根河市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和根河市五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恪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强化根河市教体系统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为推动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今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思想理论武装
1.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本。继续抓好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2.加强基层大讲堂的规范化建设。围绕重大主题、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宣讲。
(二)意识形态工作
1.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对巡视整改任务督查自查,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各党总支、党支部在教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内容要详实,有可操作性。
2.强化意识形态网络化管理。支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教体党工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有文字材料),每年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每季度认真开展意识形态自查,确保阵地可管可控。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中要体现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书记抓党建述职中也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教体党工委每年对所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