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河镇关于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各社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转发生态环境部印发文件《关于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18﹞410号)要求,结合金河镇实际,印发《金河镇关于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单位、各社区高度重视,有效落实。
附件1:金河镇关于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
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2: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金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抄送:根河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1:
金河镇关于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相关工作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金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倡导社会各界及公众身体力行,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起,知行合一,参与美丽中国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贴近生活。坚持融入日常、成为经常。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公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学校、家庭、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精心设计,分类指导,吸引参与;推动公众强化绿色生活观念、提高生态文明素养,多节约一度电、少浪费一升水、关心支持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制止破坏环境行为。
2.示范引领。坚持典型示范、价值引领。围绕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深度挖掘、生动展示公众身边我行景色生活方式的良好实践、典型经验,为公众日常行为提供示范和遵循;发挥青少年群体带动辐射作用,激发公众热情,引领主题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3.实践养成。坚持知行合一、久久为功。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使观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等规定,德法相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逐步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普遍形态。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在全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显著提升,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共识,并落地生根转换为积极行动和巨大合力;人民群众把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坐而论道,不坐享其成,对不友好环境行为积极劝阻,勇敢说不,成为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自觉履行者、美好环境的坚定捍卫者、美面中国建设的积极践行者;群众身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公共空间生活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建成规范化垃圾填埋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统一处理;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呈现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态势,初步形成人人争做美丽中国行动者、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好局面。
二、活动内容
(一)学校。将树立生态文明观、倡导师生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融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环境教育相关师资培训,鼓励教师在校内织开展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绿色生活方式课外育实践活动,提升广大青少年生态环境人文及科学素养;推动绿色低碳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推动课本循环使用,课外读物交换阅读。用好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发挥青少年在家庭、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社区。组织开展社区生态环境大讲堂活动,向社区居民讲解身边生态环境知识,提高生态环境认识。针对践行绿色生活,给予社区居民系统性、专业性指导,引导居民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拒绝过度消费,将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和绿色休闲模式带入家庭生活,让社区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中发挥纽带作用。发动社区志愿者力量,开展环境监督工作,发现身边不环保、不文明生产、生活行为,积极劝阻或及时向“12369”举报,争当“生态环境达人”。通过社区提示栏、标语、入户信函、宣传页、社区报、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推广减少垃圾产生及进行垃圾分类具体方法。改善社区绿化,创造优美社区环境。
(三)企业。分行业、领域开展生态环境责任培训,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承担起生态境保护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开放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接受社会监督,传播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合理安排规划,丰富形式内容,做好服务讲解,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督导重点行业污染源企业自觉达标排放,树立生态环境友好良好社会形象。
三、实施步骤
2018年,宣传动员。开展居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了解公众生环境行为基本特征;广泛宣活动理念、方式和内容;结合金河镇实际,面向重点人群,各显其能,设定具体活动名称,制定方案。
2019年,深化推进。在六五环境日集中曝光不环保典型行为,引导破除破坏生态环境陈规陋习:表扬最美环保行为、最美环保愿者,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召开现场会,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年终,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镇直各单位、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020年,总结提升。再次开展群众生态环境行为调查,量化检验活动成果并向社会公布,下半年召开活动总结会,总结三年实践探索经验,对各单位优秀活动进行表扬,推动形成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成熟模式,构建美丽中国建设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摆上重要位置。镇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放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来认识,放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增强思想自觉,摆上重要位置,提上重要议程,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活动,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活动及时有效开展。
(二)齐心协力推进。镇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规划,强化保障措施;各学校要发挥职能优势,为活动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所联系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汇聚美丽中国建设的社会正能量。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把活动开展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重要时间节点有机结合,选取合适对象,结合金河镇实际,要做好活动意义、内容及典型示范宣传,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见人、见事、见精神;要创新形式与载体,用好新媒体平台及各方面社会资源,调动发挥年轻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附件2: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