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党务公开>其他公开事项 > 详细内容

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根河市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韦喆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根党发〔2018〕7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党(工)委、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党委:

现将《根河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根河市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

 

 

根河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

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落实到城市每个基层党组织,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完善全市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呼党办发〔2017〕39号)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和根河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以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以“北疆先锋”工程为载体,以“暖心党建”为主题,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功能、抓合力、增活力、强能力、补短板、强基层、重服务,从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多方共治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功能作用入手,加强基础保障和薄弱环节,在提升组织力、健全上下联动体系、建设专业化社区骨干队伍、统筹驻区单位资源、扩大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上下功夫,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向乡镇(街道)社区下沉。通过党建引领城市社会基层治理,把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林区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广大党员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一流业绩、维护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林区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着力构建以市、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区域化、网格化党组织为网络,点线面结合,富有生机活力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1.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党在城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扩大;

3.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4.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5.走出一条符合林区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城市基层党建新路子。

(三)基本原则

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准确把握以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的基本定位,工作中要坚持和落实如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切实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坚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四个意识”,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林区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方式方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新突破,着力补齐基层党建的突出短板,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难题。不断深化改革, 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创造各具特色的新经验。

4.坚持系统推进。树立开放融合理念,在开放中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共驻共建、互联互动。要打破体制、隶属、级别的束缚和壁垒,注重条块结合、双向用力、系统推进,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全面发展。

5.坚持重心下移。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始终把工作重心落在基层,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二、健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系

(四)构建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体系

1.在市级层面。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党建领导小组议事重要内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目标、问责、分析、通报、考核”五项制度,市委党建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思路目标,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在廉政文化、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民族宗教等方面发挥好统筹协调、具体指导作用,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见到实效。民政、人社、财政、住建、公安、司法、信访、经信、发改、编办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要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立足自身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各项活动,实现党建群建互促共进。

2.在乡镇(街道)层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城市基层党建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完善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的基层治理架构,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组建乡镇(街道)“大工委”,吸纳驻区机关单位、非公企业等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乡镇(街道)“大工委”班子,为整合利用区域内各类基层党组织资源搭建有效平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带动各类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党建、经济、社会、民生、稳定等事务,不断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确保其成为党的路线方针在城市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团结带领群众共创城市美好生活的领导核心。

3.在社区层面。积极探索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方法途径,把社区内各种组织有效协调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社区各项工作全过程。社区各项工作体现党的意志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统筹各类组织、各项工作、各种资源、各项活动的功能,形成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在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大党委”,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处级领导包片引领,将辖区内不同隶属管理的党组织联合起来。“大党委”设置委员会,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由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委员由社区党组织委员,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或采取协商推荐方式产生。结合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专兼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和非公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作用,合力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或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区域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解决乡镇(街道)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双重管理制度,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遵循共驻共建原则,接受社区“大党委”的领导,发挥各成员单位政策、信息、人才等资源优势,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重点工作。通过把社区内各种组织有效协调起来,形成多方协同、资源统筹的区域化服务合力,不断提升服务辖区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形成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

(五)优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1.创新党组织设置。按照“地缘、趣缘、业缘”关系,广泛灵活设立各种行业支部、产业支部、特色功能型支部等非建制性党组织,形成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的工作格局。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层面,通过“单独建、挂靠建、联合建”等方式加强党组织建设力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业务指导。在社区建立兜底管理服务的党建工作机制,采取“1+X”组合型党组织设置模式(1:社区党支部,X:区域化联合党委、个私经济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等),将各类“草根组织”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服务之中,提升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水平。

2.推进地林党建一体化。把推进地林党建一体化做为助推林区改革的动力和抓手,推进“一个机构(地林党建一体化领导机构)、三套制度(林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地林党员干部交叉挂职制度、地林党建一体化互评考核制度)、四项内容(抓组织、管党员、惠民生、促发展)的地林党建一体化工作机制。市委每年召开一次地林党建工作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调度,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研究分析林区党建工作形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共同商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每年地林互相选派一定数量优秀的党员干部进行交叉挂职,促进双方互联互通,提升林区干部整体素质。相互参加年底召开的书记述职评议会,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推进地林党建一体化工作进行评议。在社区建立联合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有利于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力量、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原则,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按照单位设置党组织的方式,建立地林联合党组织。联合地林双方党员干部,通过走访调研、信息互动、社区反馈、建立民情档案等形式,收集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组建地林志愿服务队,联合开展医疗、卫生、法律、就业、社会矛盾化解等便民服务活动。地林双方按照“关系在单位,活动在区域,奉献双岗位”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共同开展组织生活和各类服务活动,促进地林双方党员之间的互动、融合。以社区为主阵地,整合地林资源,利用政策争取、政府投入、地林共建、部门帮扶等渠道,加强社区建设,做到组织阵地共驻共建。共同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两优一先”表彰、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等活动,形成“组织共建、发展共谋、民生共解”的地林党建一体化工作新局面。

3.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以社区党组织为主体,以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建立“三卡一册”制度(在职党员报到登记卡、服务情况登记卡、活动情况反馈卡和党员进社区服务手册),开展“点单式”志愿服务,形成机关党建、社区党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互动互促的工作格局。

4.推行网格化党建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40号),结合《根河市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党办发〔2018〕9号),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本网格三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的原则,灵活设置党建网格,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拓宽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覆盖面,推行将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建在网格,将党建服务点设在网格, 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提高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贯彻上下联动运行服务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5.深化党建带群建。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团(工)委、妇联和工会等群团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在社区普遍建立健全工、青、妇等组织,由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党群工作联动运作机制,推动组织联建、队伍联育、项目联办、成效联考。注重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依法依规先行进入“两新”组织的优势,协助党组织开展好党建工作。对活跃在城市基层的文艺类、健身类等社会组织,依托社区党组织建立功能型党组织,把党的工作有效嵌入进去,融入其中。

6.推动网络技术运用。把“智慧党建”作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城市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统筹规划城市“智慧党建”,加快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智能化推进体系,提高远程站点覆盖面,整合行业部门单位信息资源,促进党建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城市管理平台等多网联动、叠加融合,实现区域互动、数据共享、信息共联、服务更优。建立“智慧党建”平台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党建网站、组工视线、公众号、云平台等功能,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街道设立分中心,社区建设终端站点,推进“智慧党建”进社区。配齐配强各中心、站点管理人员,做到专人管理,规范运行。

(六)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1.抓好商圈市场党建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和工商联系统承担业务监督和党建指导的双重责任。工商联负责规模以上的工商企业等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小微企业、个体户、专业市场等“小个专”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小微企业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协会商会或产业链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活动、作用全覆盖。

2.抓好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依托商务楼宇内的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等建立楼宇党组织。根据入驻单位规模大小和党员数量, 由楼宇党组织推动入驻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社区负责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

3.抓好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强化行业主管单位业务监督和党建指导的双重责任和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属地兜底管理责任,推进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隶属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宾馆、餐饮、律师等行业协会应建立行业党组织,把党的工作延伸到每家会员单位,实现“两个覆盖”。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多个行业协会共同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注重抓好网络媒体等新兴行业党建工作,依托网信、新闻等部门建立健全互联网协会、网吧协会等协会党组织,统一管理新闻门户、网络社交、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创建党员示范网店,探索推行“党员网商”身份标识。

4.抓好居民集居区等党建工作。依托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公司等,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探索推行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小三级”组织构架,推动小区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加快推进棚户区、拆迁区等大规模新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理顺社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七)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功能建设

1.深化乡镇(街道)职能转变。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稳定。重点抓好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推进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功能优化和撤并重组,调整充实基层党建办、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等内设机构。科学划分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权、建议权、参与权、人事权、考核权等权限,推动权力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合理下放。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乡镇(街道)。新增需要乡镇(街道)承担的事项,须由市委、政府审核把关,职能部门不得直接下派。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的上级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完善市委政府统一考核评价机制,实现乡镇(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

2.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探索社区党组织实体化运行机制。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有关人事安排、重要事项的决定发挥主导作用,行使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推动权力下放、资源下沉,把各部门对社区的支持政策捆绑打包给社区。上级提供给社区的资金资源, 服务群众项目,要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负责落实。

(八)建设高素质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

1.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的要求,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良性循环的书记队伍。注重班子的结构优化,增强整体功能和合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容错纠错的工作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配备,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配齐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少的可以调剂。

2.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注重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干部担任社区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社区书记、专职副书记纳入到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连续任满两届、表现优秀或受到中央自治区表彰、特别优秀的社区书记,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给予竞争考取事业编制。有计划地把新考录的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中的党员选派或选聘到社区从事党务工作。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把社区工作者作为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全日制人员,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使用。辖区人口3000户以上的城市社区,至少配备10名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结合实际增加工作人员;乡镇社区户数和人口较少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人员。把社区干部报酬、津贴和待遇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形成财政支出、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配套完善考核制度。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基础报酬+岗位报酬+年限报酬+津贴报酬”的结构性报酬制度。探索实行乡镇(街道)同社区干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机制,解决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纳问题。重视“全科社工”培养工作,研究持“社工证”专业社工的激励保障制度,探索形成社区“志愿服务储备”机制。

3.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引导乡镇(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每年组织开展专题轮训班,确保全覆盖。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社区、单位等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每年轮训一遍。统一安排乡镇(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挂职锻炼工作。落实社区人才培养规划,加强社区人才工作。

(九)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1.加大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党内教育经常化常态化,把党内基本生活、基本制度、基本要求融入党员日常工作生活。社区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行党员项目化积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发展党员等工作。

2.加大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力度。创新思路、改进办法,不断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加强联系等手段,确保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党员的全员有效管理。在严把入口方面,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保证质量,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关,避免造成发展的党员成为流动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时,在确定党员居住地、工作地在所在辖区后,由转入地社区党组织出具党员组织关系接收证明,方可进行党组织关系接转。在畅通出口方面,定期对流动党员、失联党员进行排查,对长期在外的党员或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流动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长期失联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经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后作出停止党籍处理,停止党籍一般不超过两年,继续查找无果后,给予党内除名处置;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党组织及时督促党员尽快办理转接手续,并积极与转入地党组织联系,掌握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情况,避免出现“口袋党员”。在加强联系方面,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流动党员”机制,根据工作关系、亲邻关系等,每名党员干部根据个人实际包联1-3名“流动党员”,并定期保持联系;充分利用好现代网络媒体,采取“互联网+”的方式,通过QQ交流群、微信朋友圈、订阅公众号等方式,随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工作状态等相关信息;利用微信交流群,建立网上党支部和党小组,在网上开展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分享党员学习心得、网上党内有奖竞赛活动、网上比学党章活动、网上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归属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和改进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市委履行领导责任,提出思路目标,加强具体指导。按照《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处级干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根党发〔2018〕3号)的要求,每名处级干部,要包联一个社区,带领包联组党员干部履行指导推动学习教育、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基层党建、作风改进等职责,定期参加包联社区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区域化党建存在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统筹抓好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履行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党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职责。把城市基层党建纳入地方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常议常抓,力求实效。市委在评价使用干部时,听取属地党组织的意见。市直属机关工委把融入属地党建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十一)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冬季取暖费用要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呼政字〔2011〕17号),强化阵地建设,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一般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凡新建或改造社区,居民1000户以下的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能低于500平方米,居民10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标准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依托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落实党建活动、教育培训、形象展示、资源整合、服务群众等功能,打造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党建服务平台,实现规范化管理。

(十二)推进工作规范管理

注重把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形成一整套工作标准,长期坚持。根据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探索制定城市基层党建组织设置、功能定位、工作职责、党员管理、服务群众、运行保障等基本标准,以标准化建设引领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注重分类指导,强化典型引路,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广基层党建中的有效做法,更好地运用实践经验,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每年打造1-2个有党建品牌、有工作载体、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精品社区。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