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党办发〔2018〕25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根河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根河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
2018年根河市委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习近平巡视巡察工作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根河市政治生态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思想引领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着力推进巡察工作聚焦党的十九大的新要求,不断赋予巡察工作新内涵。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根河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根河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巡察机构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新拓展,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专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
二、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照中央、自治区巡视、呼伦贝尔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增强政治监督功能。深入开展对《中共共产党章程》执行情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定位,紧盯“三大问题”“六项纪律”,聚焦“五个领域”,紧盯“四风”问题,重点发现“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把打好“三大攻坚战”、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情况列为监督检查重点,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根河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巡察与“扫黑除恶”、推进乡村治理等结合起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2018年,贯彻自治区巡视工作、呼伦贝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推进根河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实施,按照《中共根河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坚持板块轮动、压茬推进,年内将采取“常+专”等方式安排三轮巡察,每轮时间不少于1个月,完成对14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增强巡察监督的实效性,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等党内监督有机结合,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强化“精准巡察”理念,增强工作精细化,提高线索成案率。创新组织实施方式,用好组长库、人才库,按照“一次一授权”原则,选择部分正科级后备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组长,选择部分副科级后备干部,市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继续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系统抽调干部参加巡察,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制定巡察组人员构成模块化、标准化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控管理,提升巡察组履职效能,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为巡察工作注入强劲动力活力。
四、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强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意识形态主管部门落实好对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四风”问题,选人用人问题、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督促整改责任。创新完善立行立改、追责问责、问题线索清单交办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各级纪检机关依纪依规分类处置、优先办理、逐件清帐、见人见事,抓出整改成效,建立巡察整改报告审查机制,按照巡察整改督查办法,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对整改结果较差的,延迟公开时间或责令重新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开展对整改情况的调度、汇总和跟踪督办。建立巡察成果运用考评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巡察整改情况 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述职评议等工作,推进根党办发〔2018〕4号《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五届市委两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问题整改,促进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五、营造巡察宣传工作良好氛围
把巡察宣传工作主动融入市委宣传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借助根河网站、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扩大巡察宣传效应,及时展示市委强化巡察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和有力行动,不断传导正能量。加强巡察成效宣传,及时回应重点热点问题,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建立巡察通讯员队伍,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完善巡察宣传协作机制,搞好整体策划,把握好时效度,保证和提升宣传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做好信息资源集成使用
按照《根河市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试行)》要求,发挥巡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作用,市纪律检查机关以及组织、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在巡察进驻前通报情况、提供资料,为巡察组深入研判、明确重点提供依据,建立成果共享的协助机制。
七、健全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巡察工作人员的交流和学习,总结归纳巡察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紧跟中央、自治区巡视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结合根河实际,修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与上位党内法规的衔接配套,健全巡察工作组织方式、程序方法、成果运用等制度规定。完善巡察组开展巡察期间各项保障规定、巡察机构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确保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
八、增强党的建设
成立巡察党支部,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选好配齐支部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积极分子培养和党费收缴工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抓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帮扶低收入群体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九、加强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巡察机构干部。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述职点评制度,加强对巡察组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的评估监督。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凡巡必训”要求,认真组织好各轮次巡察前培训工作。采取“以巡代训”方式,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不断强化保密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