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根河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
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群众广场舞活动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的办理过程
针对该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副局长及时就提案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处理。
建议提案中提到的问题现状
您的这一建议提的非常好,着重关系到了老百姓的健身活动和生活娱乐等日常生活问题。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娱乐需求,人们对于健身活动非常热衷,参与跳广场舞等活动的群众随处可见,一是对市民来说,广场舞简单易学,找块空地,放个音箱,就可以跳起来了,所以很快就遍及城乡大街小巷,参与面广;二是噪音扰民、影响交通、导致周围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尤其在夏季,引来围观群众很多,还有部分外地游客,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确实如您所说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建议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困难
1、在夏季的时候,人们都会到外面集合起来放着音乐来舞动自己,也就是广场舞,这是集体性的一种舞蹈,可以使人们精神更加放松,得以释放,并且跳广场舞还有很多的好处,是养生身心的舞蹈,中老年人或者是年轻人跳广场舞对于内心或者是身体健康都是有一定的益处的。
2、广场舞蹈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盛行,在场地空旷、休闲活动集中的地方随处可见。在对几处广场舞蹈活动的调查中发现,参与者年龄差别很大,从30岁到80岁的中老年人均有,为了照顾年龄较大的参与者,一般活动时间保持在一小时左右,广场舞的确是良好的有氧锻炼。
3、广场舞是现代城市广场发展的产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和象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每到夜幕降临时或天刚蒙亮时,很多小区的广场上音乐四起,热闹非凡,严重影响周围人们的休息,“广场舞”便成了“扰民舞”。跳舞健身,缓解疲劳,调整心情,本是“无可厚非”。但个别广场舞团队,人员松散,流动性大,舞者多为中老年,素质有待提高;舞曲多为欢快之音,场地多为室外,且在小区附近,声音喧嚣,不宜休息。
4、为了不影响邻居学习生活,不少社区的居民跑到了离居住小区很远的广场或空地,甚至是废弃的道路上去跳广场舞。这不仅不利于健身,反而带来了不便,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1、进一步关注广场舞运动的开展与发展,重视对公共休闲场所的合理规划,尤其要完善社区户外广场舞锻炼的场地设施,在几个相对集中的社区周边合理开发广场,努力解决居民群众活动场地不足问题,也解决噪音扰民和安全隐患问题,为广场舞的开展提供便捷、广阔、健康、安全的活动场所,保证广场舞运动正常开展。
2、我局协调社区居委办事处正确引导定时定点不影响附近居民,并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场舞进社区。城市的公共空间本来就承担着市民休闲娱乐的功能,但休闲娱乐不能打扰到他人。比较理想的是,在今后的规划中,将这样的活动场所放在公园、休闲广场等离居民区比较远的地方。但在目前情况下,加强劝导管理、呼吁各方相互理解是比较好的选择。
3、组织成立广场舞协会,将广场舞组织者进行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将跟广场舞者进行协商,对跳舞的地点,早晚跳舞的时间、内容等设立一些规范,早上不要太早,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大家用蓝牙耳麦。
王丽委员,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果有新的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