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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委党校婚丧喜庆等活动备案登记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艳强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第一条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 行报告备案制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填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须提前7天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单位党组织备案和监督,宴请人数超过150人的,由单位党组织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丧葬事宜应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口头报告的须在事后7日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二条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实行事后报告制度。要在事后15日内单位报告办理情况(内容包括实际办理形式、时间、地点、天数、筵席标准及桌数、宴请人员范围及人数、使用车辆、收受非亲属礼品礼金等情况),接受本单位党组织监督。

第三条 领导干部要自觉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倡从简办事,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具体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必须带头遵守执行“八严禁”规定。

1、严禁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并收受礼品礼金。

2、严禁使用公车公物,严格控制个人租用和私家车数量,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提倡租用大巴车。

3、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设宴请客,提倡一事一天一地办理。

4、严禁由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严禁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组织安排丧事正常悼念送花圈、挽联除外)。

6、严禁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干扰和妨碍生产、生活、工作、交通等正常秩序,给社会造成影响。

7、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除婚礼、葬礼外的生日、乔迁、升学、开锁、做寿、参军、工作变动等其他事宜。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礼,严禁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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