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为化解环境资源纠纷矛盾,保障辖区居民的环境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稳定,近日,根河市司法局与环保局联合成立了根河市首家“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律师以及热心调解环保事业的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以预防和化解环保纠纷为重点,主要负责调解辖区内发生环境争议的各种纠纷案件;依法接受司法机关或其它部门委托调解的环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预防环保纠纷的发生。
根河市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1月1日实施以来,根河目前首家由环保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的调解组织,该组织将有力保障辖区人民的环境权益,为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具专业性、惠民性,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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