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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根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同意,现将《根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          中共根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12 月 17 日

根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呼党发〔2019〕4 号)、

《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呼组通字〔2019〕19 号)和《呼伦贝尔市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流程(试行)》(呼人才字〔2019〕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年度制定引进人才计划,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的重点行业

(一)教育系统引进具有专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的学科教师及成熟骨干教师。

(二)医疗卫生系统引进具有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和医疗卫生管理人才。

(三)文化广电系统引进具有相应专业层次高、文化知识渊博、艺术编创能力强、经验丰富、文化广电产业经营能力强、创

新能力强等综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优秀文化艺术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

(四)经济、旅游、林业、农水等重点产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引进对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 “双一流”大学或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用人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 同等条件下,根河户籍、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引进。

四、引进条件

1. 引进的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 引进的人才应满 18 周岁,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在编人员;

(3)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4) 现役军人;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须经过下列程序,正式调入或聘用到用人单位工作。

1. 制定引进计划。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经市委编办审核,提交市委编委会通过后,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2. 发布公告。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根河市政务网等平台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3. 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4. 人岗相适评估。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由专家、用人单位、组织人社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性审查等方式进行,最终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 比例确定初审人员。

5. 考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考察组对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在重点考察初审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6. 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7. 确定人选。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考察、体检结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8. 公示。对拟引进人选在根河市政务网、市电视台和用人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根河市。用人单位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及其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

七、组织保障

1. 坚持党管人才,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必须做到政策和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 从事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严格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八、附则

本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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