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审议决策制度
新兴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审议决策制度
新兴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审议决策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8日 点击数: 2 次字体: 小 大
新兴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审议决策制度
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居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化居务公开工作,根据“三重一大”票决、居务大事民决等相关制度,结合社区实际,决定试行以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居务联席会议商议→驻社区工作组参议→政府职能部门核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六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居级民主自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密切联系我社区实际,紧紧围绕深化基层民主这一主题,稳步推进社区重大事项“六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型社区的重要动力、增强居级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范围
“六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主要范围:凡涉及居级发展和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具体有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改造、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公益事业建设的方案、经费筹集方案和居级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日常管理中的重大财务支出;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的建立和修改;其他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民生问题、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三、工作程序
(一)社区党组织提议。围绕社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发展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个别约谈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提议内容。
(二)社区居务联席会议商议。在涉及居级财务、资源、资产等及其他居级重大事项决策时,由社区居务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并有专人负责会议纪录。
(三)驻社区工作组参议。为避免所提议案中出现政策性、法规性错误或影响长远利益和大局利益等问题,社区居务联席会议要有驻社区工作组人员参与,通过驻社区工作组的指导,增强议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四)政府职能部门核议。经社区居务联席会议讨论的议案,要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议案的意见,修改不合规的内容。
(五)党员大会审议。有充分了解和征求群众和政府部门对议案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提出修订完善意见。
(六)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讨论,凡得到居民代表半数以上支持方可实施。
(七)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一是决议内容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一律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实施结果公开。表决通过事项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社区两委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居民公布。
(八)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一是对重大事项实施前的监督。居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列席社区“两委”会议,参与决策的全过程,监督社区重大事项是否按程序进行决策,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二是对重大事项实施中的监督。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决策执行全过程,制止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行为。三是对重大事项实施后的监督。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对决策实施结果认真审核,建议对不符合规定的事情进行纠正;要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居民要求,应督促社区“两委”重新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街道将建立由纪检、组织、民政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纪检办负责督查工作,查纠违规违纪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组织办负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民政办负责监督居级组织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社区要把“六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当作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为责任人,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居“两委”其他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切实把社区重大事项“六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摆上重要日程,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方案。社区要认真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工作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难点,分类别、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推广程序、步骤、责任,细化决策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抓好培训。重点抓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两委”其他成员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掌握有关内容、程序和方法措施,力争在短期内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有较为深入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打好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