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取得丰硕成果
2016年,根河市纪委围绕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活动,围绕“两结合三强化”的工作目标,即“两学一做”与“纪检监察业务年”有机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讲党性、敢担当、精业务,引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内部监管约束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一、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面纠“四风”,重拳惩腐败,正风反腐成效明显。特别是2015年,作为改革试点地区,我市设置26个纪检组,驻在(监督)全市45个市直部门,率先了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得到了市委、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
同时,落实和推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解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突出问题,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行纪律的监督者和维护者,自身建设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业务不精、效率不高,学习主动性不强、深度不够,干事创业、创新突破能力不足等。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调训,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真正实现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将“三转”不断引向深入。
二、具体措施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为使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推进表、绘制路线图,编排集体学习座次图,制定了《根河市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普通党员规定动作一览表》,编辑发放了《根河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资料汇编》等学习材料。通过建立完备的学习规划,让整体学习有层次、有步骤,个人自学有方向、有内容,提高了活动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政策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每周四的支部例行学习邀请优秀教师授课、传达重要文件、观看电教片。截至目前,共开展例行学习41次,传达上级重要文件、讲话52次,观看电教片11次。
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大讲堂”活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上讲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讲党课,内容涵盖了委局机关各部室业务知识和派驻监督等方面。通过集体学习形成了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党员干部上台讲课39次,剩余6人将按照时间表安排,在年底前全部完成讲课。
四是开展“7+X”理论业务测试。成立根河市纪检监察系统测试出题小组,出题内容包括有例行学习内容和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对例行学习效果进行检验。通过不断丰富完善,形成固定了以每月为一轮、每周为一期的测试制度,目前共进行了五轮共260道题目的测试,测试正确率90%以上。
五是组织干部外出培训。在2016年4月和9月,市纪委先后组织57名纪检监察干部赴青岛、上海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课程涵盖了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内容。在培训期间对学习纪律严格要求,每天四次签到,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11月组织30名党员干部参加呼伦贝尔纪委举办的派驻干部培训班。
六是加大轮训调训力度。抽调9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新任职干部到委局机关和上级机关进行轮训、调训,不断加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抽调7名专职纪检干事到委局机关参与日常工作。每个案件必抽调一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或专职纪检干事参与其中,实现“以案代训”。同时,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了审理人才库、办案人才库,大大缓解了问题线索多、“人手不足、精力有限”的压力。
七是严格学习纪律。设置闹钟,每次例行学习前3分钟清点人数,学习后公布出勤情况。对违反学习纪律的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通过建立严肃纪律长效机制,使学习效果始终如一,真正达到活动开展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活动提高了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推动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要求,解决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将我市“三转”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彰显了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