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帮扶低收入群体专项推进组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和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抓好帮扶低收入群体工作,我市制定了《根河市帮扶低收入群体专项推进组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帮扶低收入群体专项推进组集中攻坚推进会议,明确了8个专项推进组的职责任务。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从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根河市帮扶低收入群体专项推进组
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一、集中攻坚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引领、产业、住房、教育、医疗、民政、就业和群团8个专项推进组,要深度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帮扶对象实际,抓好引领帮扶攻坚、产业帮扶攻坚、住房安居攻坚、教育帮扶攻坚、医疗救助攻坚、兜底保障攻坚、就业创业攻坚和群团帮扶攻坚8项分类攻坚工作。
(一)引领帮扶攻坚
责任推进组:引领帮扶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引领办
主要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引领、桥梁纽带的作用,指导各专项推进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抓好帮扶工作目标确定、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等工作。二是精准调整“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对子,对于重新调查摸底、区分类别的帮扶对象和已经达到脱困条件的退出人员进行汇总整理,按需调整结对帮扶对子,并建立分类帮扶台账。三是严格落实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集中慰问、重点帮扶等活动。四是严格督导制度,对各帮扶单位、各引领队、各推进组落实每月走访机制情况跟踪问效,并进行随机抽查。五是强化考核,严肃问责。继续落实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帮扶成效年度考核工作。
(二)产业帮扶攻坚
责任推进组:帮扶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办事处、农水局、经信局、财政局、旅游委
主要职责:一是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于帮扶群体。二是各乡镇、办事处依托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并依据低收入群体的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宜林则林、宜种则种、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策划并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将项目落户到人。三是依托“龙头企业”吸纳帮扶低收入群体就业,采取“龙头企业+低收入群体”“基地+低收入群体”“产业合作社+低收入群体”“党员中心户+低收入群体”等多种模式,在产品技术、管理、资金、销售等方面无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支持帮助,促进本地特色品牌产业增产、增收、增效,带动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发展特色产业。
(三)住房安居攻坚
责任推进组:住房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主要职责: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规定流程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分配,着力改善低收入家庭及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和住房困难问题。二是继续落实得耳布尔镇和好里堡绿色节能集成房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四)教育帮扶攻坚
责任推进组:教育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一是积极争取教育政策和资金落实,做好教育资助帮扶攻坚。严格审批和发放“两免一补”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等。二是推进学前、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加大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孤儿的就学资助力度,解决因贫失学、因学返贫问题。三是提高职教中心对社会无业人员、林业工人的培训力度,开展桦树皮画制作、食用菌栽培、林下野生资源开发等技能培训。四是继续大力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让乡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五)医疗救助攻坚
责任推进组:医疗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会
主要职责:一是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和医保大病统筹的积极作用,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医疗保障水平,对因病致困的实施医疗救助攻坚。二是严格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医疗资金的使用和发放。三是完善应急救助制度,继续对突发事件和“三无”人员的疾病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四是加大力度开设济困病房,适当减免低收入人群医药费用,减轻低收入人群看病负担。五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完善二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六)兜底保障攻坚
责任推进组:民政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一是继续完善和规范低保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以保证低保对象每月基本生活,对无劳动能力的,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的人群,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推进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无缝隙衔接,切实为全市困难群众缓解看病难题。三是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和救急难的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在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四是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规范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管理,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五是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健全“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林区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体系。
(七)就业创业攻坚
责任推进组:就业保障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主要职责: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力度,完善创业培训机制,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规范的创业培训,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后续支持服务。二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帮扶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扶。三是积极开展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保补贴发放工作,解决弱势群体就业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无力续缴养老保险金的实际问题。四是继续抓好创业园建设,优化创业环境、引领创业孵化园区转型升级,引导有创业愿望的贫困低收入人员入园创业,发挥创业园区的“孵化”功能,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功能完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创业平台。五是强化就业失业工作,努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六是充分发挥创业发展资金作用,健全创业支持和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八)群团帮扶攻坚
责任推进组:群团组织帮扶推进组
责任单位: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一是实行“打捆式”帮扶,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针对相应部门所涵盖的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类型,强化联动、搭台帮扶、相互渗透。二是抓好“分头式”推进,市工会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议事会、职工董事监事会、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保障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大病职工救助金;团市委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协调申报平安希望奖学金,争取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和支持未就业青年创业;市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利用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和“妇女之家”举办桦树皮制作、手工编织、月嫂、家政服务和灵芝栽培技术等实用技能培训班;市工商联对低收入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帮助联系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动员和组织企业对困难群众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市文联依托森工文化、冷极文化、民俗文化,通过搭建文艺展示平台、发挥各专业文学艺术家协会作用、开展基层文体和文艺志愿者服务活动、向乡镇及社区赠图书画册和送文艺演出、扩大文联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等措施,开展文化帮扶攻坚;市残联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工作,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未入学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争取残疾人扶持资金,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市红十字会多渠道筹措救助资金,加大善款管理力度,建立“博爱一日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捐助救助的积极性,扩大民营企业捐助比重,拓宽困难群众救助范围。
二、集中攻坚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专项推进、分类攻坚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脱贫攻坚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各专项推进组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承担起本推进组专项攻坚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各专项推进组组长要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统筹本领域各项专项帮扶工作,督导本领域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各自职能职责。各集中攻坚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本专项推进组的组织领导,做细做实专项帮扶攻坚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各专项推进组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帮扶对象类别,制定详细的专项帮扶攻坚方案,方案内容须涵盖具体的专项攻坚任务、具体的帮扶措施和办法、明确的帮扶成效目标等内容。各专项推进组组长要做好本组方案的审核把关工作。
四是集中攻坚。各专项推进组要在方案制定后,集中各方面力量、资金、人员等,确保年内开展本领域集中攻坚工作,并保证攻坚工作有效落实、成效显著。
五是定期调度。各专项推进组组长要经常性的对本领域攻坚工作进行有效调度,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联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市委、政府将每季度对各专项推进组集中攻坚工作进行定期调度。
六是严肃问责。市委、政府将对集中攻坚工作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严肃问责,该提醒的提醒,该函询的函询,该诫勉的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