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海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阿龙山大林公司党支部::
《关于将李海鹏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李海鹏同志为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李海鹏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中共根河市阿龙山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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