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道清理和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农水字〔2014〕28号
关于开展河道清理和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河市河道堤防管理段: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畅通,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业主采砂作业完成后,未及时平复沙坑、平整修复堤顶及乱搭乱建、乱倾乱倒、乱挖乱采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并将采砂保证金提高到3万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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