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对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行业,驻市各大企业:
现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内纪通〔2015〕7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精神。
根河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确保政令畅通。要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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