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全体党员把落实党费收缴日制度转为党员履行义务的自觉行动
自2016年市委制订并落实党费收缴日制度以来,市发改局党组、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地采取四项主要措施,切实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品德修养,使党员干部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有效提高。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平台,加强党员自觉履行交纳党费义务的重要性和党费收缴具体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二是规范程序管理。把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党费收缴日,要求每名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按照党费收缴相关规定,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单位收缴党费有单据。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采取组织谈话、个别整改等举措。四是严格目标考核。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基于这些常抓不懈的日常化措施,细化了发改局党费工作的具体步骤,规范了党员干部履行义务的自觉行为,推动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由制度化转化为常态化,确保党费收缴及时、合规、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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