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司法局阿龙山司法所“四举措”推动普法与调解相结合
根河市司法局阿龙山司法所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的效果,着力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一是深化“法律六驻”、“法制宣传进万家”,开展节日重点普法等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开展纠纷排查、切实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加以解决。二是着力强化在纠纷排查中对结案纠纷的回访,积极上门入户全面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度,对调解协议的履约率,避免产生新的纠纷,酿成新的事端。
普法与加强调委会组织建设结合。以《人民调解法》为要求深化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抓好调解组织建设,以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推选吸纳本地有威望、热心人士组成人民调委会,承担对民间纠纷等矛盾纠纷的调解职责。
普法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结合。把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在社区调解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站,拓宽弱势群体维权渠道,增加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
普法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纠纷排查调处全过程,做到排查一次,宣讲一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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