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 知 (第11号)

文章来源: 作者:刘梦然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第11号)

根据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9号)要求,得耳布尔镇广大居民群众一律减少外出流动,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需提前到镇政府一楼(西面)开具外出证明方可外出;凡是外地返赴得耳布尔镇人员,自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暂缓赴得耳布尔镇行程安排,具体回复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极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我镇的,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相关单位,并自愿签订隔离协议居家隔离。各单位、各社区严格落实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社区包群众管控责任,外出人员返回后,务必落实好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情况,如有情况随时上报。请大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发现有外来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反馈,同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4月2日后,凡是从湖北、黑龙江(包括途径黑龙江)返到得耳布尔的人员请及时联系社区,如实上报,请居民相互监督,如有瞒报漏报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友谊社区联系电话:15148460685

和平社区联系电话:15598922966

建设社区联系电话:13948304978



                     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