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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校车使用许可

服务对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责任部门: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办

设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2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12份):校车驾驶员申请表

申请材料22份):带有户籍所在分局公章的政审证明

申请材料3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一张)

申请材料41份):驾驶证复印件(正副本A4一张)

申请材料51份):该驾驶员的信誉证明

申请材料61份):三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申请材料71份):体检证明(以上材料备齐后统一参加体检)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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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过渡期内申请非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通过市级(或委托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查验即可),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收费情况:无收费

联系电话:0470—3931355

办理时限:30

办理地点:根河市中央路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表格下载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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