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校车使用许可
服务对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责任部门: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办
设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2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1(2份):校车驾驶员申请表
申请材料2(2份):带有户籍所在分局公章的政审证明
申请材料3(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一张)
申请材料4(1份):驾驶证复印件(正副本A4一张)
申请材料5(1份):该驾驶员的信誉证明
申请材料6(1份):三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申请材料7(1份):体检证明(以上材料备齐后统一参加体检)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过渡期内申请非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通过市级(或委托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查验即可),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收费情况:无收费
联系电话:0470—3931355
办理时限:30天
办理地点:根河市中央路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表格下载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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