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金河镇联合执法队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营业场所及公共场所落实关停措施收的全面检查与联合整治,有效净化街面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途径,经金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成立联合执法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执法队人员构成
队长: 杜克巍 金河镇派出所所长
副队长: 付品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秀廷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沙国平 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冀树伟 金河镇派出所教导员
成员:王 鹏 派出所民警
何 鑫 派出所民警
程志峰 派出所民警
陈树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迟伟平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工作人员
秦泽义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王晓章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张彦春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于丽坤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周春华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皮淑梅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联合执法队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办公室主任:杜克巍(镇派出所所长),联系电话:5472147。
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一)检查全市各类营业场所及公共场所关停情况
联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号,第7号)要求,细致排查全市各类营业场所及公共场所是否关停,对仍开业运营场所督促其立即关停,对经过劝导后仍拒不执行的,由联合执法队强制执行。具体关停范围如下:
1.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宗教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
2.所有食品现场制售单位、备案小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各中小型餐饮企业(暂停提供现场就餐服务,可提供网络订餐);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各餐饮企业的大厅(暂停接餐服务,单间内接待人数不得超过10人);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敞开式明档及无密封装置的陈列柜。
3.镇防控工作指挥部规定的相应关停场所,以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社会面防控任务。
(二)行疫情防控职责
积极利用街面阵地,宣传防疫知识,劝离路面行人,出行佩戴口罩,切实防范人员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扩散。在市场,大型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设立屯守点位,依法严厉打击涉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
坚持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警力投入力度,突出显性用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提升对现行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效能。
(四)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联合执法队要及时进行情况收集汇总,做好基础台账以备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立即上报并予以修正完善,采取有力措施避免因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的传染风险。
三,执行战时管理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企业复工,人员返程上班造成的社会面防控任务将更加艰巨,联合执法队要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联合奋战,连续作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全面落实战时工作纪律要求,参加人员要以实际行动讲政治、讲大局,勇于担当、提高效率,最大限度避免失实失误,杜绝任何形式的推诿扯皮,确保疫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流畅、高效运转。
根河市金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