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工作,“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统筹指导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工作,指导、管理市本级政务实体大厅运行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负责全市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农村牧区产权交易等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办事处)开展有关工作。
2、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指导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落实相关改革措施。
3、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局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协调促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创新、落实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方式。
4、统筹指导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5、负责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工作。
7、指导全市政府采购交易工作。
8、指导、管理市本级政务实体大厅运行工作。
9、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和集中采购代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政务服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根河市政务服务局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0人,实有13名、退休1名。
(二)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根河市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事业单位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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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预算收入143.39万元,比上年增加143.39万元,增幅100%,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无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9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某部门支出预算143.39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43.39万元,增幅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未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36.39元,占比95.12%,(其中:人员经费130.32万元,公用经费6.07万元),比上年增加136.3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7万元,占比4.88 %,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未纳入预算;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占比0 %,主要为人员工资、机构日常运转、政务服务工作、行政审批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3.39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8.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0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和政务服务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
3、卫生健康类8.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支出。
4、住房保障类1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7 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某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2.8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 万元,增长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无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 万元,增长100 %。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未纳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 万元,增长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 万元,增长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长10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万元,增长100 %。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2019年根河市政务服务局未纳入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98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某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某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艳 联系电话:529909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